男子用手电筒吓死1100只鸡获刑六个月
据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分享,一男子因吓死1100只鸡而获刑六个月。
原来,这被定性为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又因主角是家禽,权当是鸡舍“惨案”。
事情起因是,被告人谷某某因小事对钟某某夫妻心生怨恨,为打击报复,趁夜色偷摸至钟某某家的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导致鸡群在受到惊吓后,四处乱飞,聚集到角落,460只鸡因互相挤压、踩踏而死亡。
被钟某某发现后,谷某某为此赔偿了3000元,其心里对钟某某的不满也变得更加强烈。
于是,谷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家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
院方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主观上为泄私愤,意欲造成他人损失,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鸡群死亡的情况,仍先后两次实施照射鸡群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上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院科普表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不仅包括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如烧毁他人所有的汽车,摔烂他人的手机等;也包括效用上的丧失,如放飞笼中的小鸟,将他人的戒指扔入大海等。
此外,我们通常认为“财物”就是指无生命的物品,但是在财产犯罪中的“财物”还包括有生命的动物。本案中,钟某某饲养的鸡属于其个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
最后,法院还提醒,我们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以免因“小恶”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
男子欠店主1440元餐费2年后还清,网友:多60元是利息吗
“太开心了家人们,帝王蟹大哥终于还钱了,还多给了60元。”近日,此前备受关注的青岛一男子拖欠1440餐费2年,女店主一直“卑微”催要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店主发视频表示,对方给她转了1500元,“终于结局
-
印度男子欲性侵女童时遭群猴攻击
当地时间9月21日,印度男子欲性侵6岁女童时遭群猴攻击,女童父亲:如果猴子不来帮忙,女儿可能已经死了。最终,男子逃跑了,并威胁女孩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否则就杀了她的家人。目前,警方已根据儿童保护法立案
-
昆山辟谣男子关窗被风吹下身亡
网传台风来袭一男子关窗户被风吹下不幸身亡。对此,江苏昆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称该消息系谣言!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图片来源:昆山发布官博编辑 刘佳妮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友情链接: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安全、绿色软件下载就上极速下载站:https://www.yaorank.com/
找律师打官司就上碳链网:https://www.itan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