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响2021丨这些教育政策,将深远影响有孩子的家庭

初中 作者:成都石室白马中学 2021-12-30 16:30:30
2021年教育界迎来了全面大改革
基调就是——减负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越来越大
针对种种现象
2021教育改革颁布了
那么2021教育改革有哪些新变化呢
2021年中小学教育改革内容是什么
岁末让我一起盘点
这一年我们身边的教育政策变化

01
成都义务段招生明确规定“八要”和“八禁止”

1月8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规定了“八要”,包括学校根据全市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安排,要将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备案内容及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布等;负面清单规定了“八禁止”,包括禁止学校、培训机构组织和招收尚未毕业的小学生、初中生提前参加“小升初”“初升高”衔接培训。禁止学校以学制改革等名义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不得提前招收小学或初中尚未毕业的学生到初中、高中年级就读等。


02
小一入学和小升初, “四变”与“四不变”

1月19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出2021小一入学、小升初政策“四变”与“四不变”。


坚持四不变


1. 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不变

2. 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体制不变

3. 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同权的要求不变

4. 坚持公办保底、民办选择的导向不变


实现四转变


1. 从覆盖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变

2. 从关注适龄儿童个体向关注家庭多子女转变

3. 从广泛政策宣传向精准宣传转变

4. 从强调双方权责向界定五方权责转变


义务段招生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原则,公民同招、公民同权的要求;公办保底、民办选择的导向等均未改变。2021义务段招生政策更加利好常住人口和多子女家庭。



03
中考记住“三项纪律、五项注意”

1月22日,2021年成都市中考招生政策推出“三项纪律、五项注意”。


三项纪律:

   一、初中毕业生应按要求参加中考

   二、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

   三、学校不得提前推选指标到校生


   五项注意:

   一、注意及时报名

   二、注意考试时间

   三、注意加分要求

   四、注意录取批次

   五、注意志愿填报

 

政策明确指出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提前招生。自主招生考试成为历史,“外地班”也就成为了历史。



04
50%以上省重统招计划用于指标到校生,高中还要继续扩容

3月1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两项事关初三毕业生的重磅政策——“2021年成都市指标到校生政策”和中考报名安排。


9月下旬,成都市“双减”方案公布,其中提到:稳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这句话意味着:成都的指标到校比例还要扩大!

05
总分从700分涨到710分了

3月10日,成都市教育局表明,从初2022届(现八年级)学生起,将实施中考制度改革。


新中考制度的三个变化:生物将首次进行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增加到15分;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由50分增加到60分,中考升学成绩总分也将由700分增加到为710分。


孩子的身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读书不锻炼是不行的。


06
多子女家庭利好不断

4月成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表示本市户籍多子女家庭、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在蓉入学的多子女家庭,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07
四川将逐步扩大美育中考试点范围

5月6日,教育部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在会上再次提出,要推进美育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将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8
新民促法出台,民办教育集团受大影响

5月1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而在完善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监管机制,条例也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



9
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被专项整治

5月19日,成都市教育局联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专项整治的主要范围包括从事商品房销售及二手房买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的以下三种行为:


(一)以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特定中小学的。


(二)在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宣传中使用“学位房”“学区房”“学府房”“名校”配套等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


(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的。

明确2021年5-6月,全市会开展“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10
禁止再炒作“高考升学率”,禁止抢生源

5月20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同时明确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


11
学科类培训,严令禁止

7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简单的说,教育部提倡为现在的孩子减压减负,以后的校外培训可以孩子们可以学点个人的才艺特长,培养孩子的艺术素养、充实课余假期生活等,涉及学科类培训,那就严令禁止。

12
“名校办民校”退出历史

绵阳中学英才实验学校办学层次从九年一贯制变更为普通高中,学校名称也变更为“绵阳润禾实验高中”。原因正是因为新修订的《民促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而退出义务段办学,则直接受《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两项政策的影响。前项政策明确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后项政策更是直接宣布正式宣布无条件立即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多重政策影响下,“名校办民校”也就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13
成都启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做出“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强化线上运营监管,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成都作为全国9个试点城市之一,“办学经费全额监管”也成为试点工作的其中一项重点。对家长来说,此举当然也意味着今后机构就算跑路,人可以跑,钱是跑不了了。

14
切实减轻过重作业负担

教育部根据中央部署,已就加强作业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从把握功能、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强化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坚决把过重作业负担压减下来。


要强化学校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义务教育学校逐一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制订了完善的作业管理办法,是否建立了作业总量调控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是否做到了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是否建立了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制度等。


教育部已将上述要求列入了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和“双减”重点工作监测台账,并通过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公开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评判各地各校作业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15
中小学劳动教育纳入必修课!

10月13日,成都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成都市大中小学的劳动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纳入必修课,并且每周不少于1课时,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每周不少于3小时。每个区(市)县至少建设1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


16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压力

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等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


《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要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各地各校要认真按《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17
四川出台线上学科类培训指导价

12月10日起,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20元/课时·人次,拟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教育部、各级教育局、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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