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民乐系“学术之家”广东音乐工作坊

大学 作者:中央音乐学院 2021-05-14 20:27:10


2021

05·10

广东音乐工作坊

2021年5月10日上午,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学术之家”第五十一期——“广东音乐工作坊”在中央音乐学院教学楼1201举办。工作坊邀请来自广东音乐曲艺团的何克宁、陈芳毅、叶建平、黄丽萍、陈文萃、沈晶莹、梁静、麦毅等广东音乐演奏家,带来精彩讲座与示范演奏,并与师生互动交流。广东音乐曲艺团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花利红、副总经理梁玉嵘,民乐系主任章红艳教授、副书记王磊副教授、副主任胡瑜副教授、拉弦教研室主任杨雪副教授、田再励教授、乔佳副教授、刘音璇副教授、范临风老师等出席本次活动。


民乐系主任章红艳教授首先介绍了民乐系开设的广东音乐高胡课程,该门课程由田再励教授在1985年开设,至今已有三十五年,并于2016年设置高胡专业硕士研究生。章红艳教授指出,中央音乐学院历来重视对乐种学的保护研究与传承,民乐系自建系以来,也始终有着发掘、研究民间音乐的优良传统。对于民间音乐的传承,学院一贯坚持师生“走出去”,到民间的肥沃土壤中汲取养分,将专家“请进来”。本次广东音乐工作坊是非常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并对广东音乐曲艺团各位演奏家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

广东音乐曲艺团赠予民乐系《广东音乐大全》(共三册),涵盖了九百多首广东音乐作品的乐谱和光盘,还带来了由广东音乐名家编配的《赛龙夺锦》等三首经典广东音乐作品的总谱手稿(复印件),为民乐系师生学习广东音乐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资料。民乐系将首届中国民族音乐节开幕式光盘作为礼物回赠给广东音乐曲艺团。


喉管演奏家陈芳毅先生主讲《广东喉管的前世与今生》,并与广东音乐演奏家们演奏邱鹤俦作曲的《娱乐升平》。陈芳毅先生介绍了喉管的起源发展,喉管古名称为“筚篥”,源于古代波斯,西汉时期经丝绸之路传入新疆,再至中原,继而到南方。“筚篥”在北方称作“管子”,在广东称为“喉管”,是早期粤剧、粤曲乐队的主奏乐器。介绍了喉管的种类特点,最传统的喉管分“短筒”高音喉管和“长筒”中低音喉管,有9孔10个音的“长筒”因其纯厚柔和的音色使用最为广泛。喉管的三代传人梁秋、陈添寿、陈芳毅、陈荣德等前辈不断创新,将喉管从最早的伴奏乐器逐渐发展为独奏乐器。至今,陈芳毅先生已经研制出加键加低音的27孔喉管,能够演奏十二平均律及各种调式。陈先生和演奏家们示范演奏了《下渔舟》(何少霞曲)、《春风笑语》(陈添寿曲)、《花香衬马蹄》(古曲)、《青梅竹马》(吕文成曲)以及乙反调的《流水行云》(邵铁鸿曲)。



72岁高龄的高胡演奏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音乐国家级传承人何克宁先生主讲《如何掌握广东音乐的韵味》。何克宁先生阐明广东音乐是地方音乐,是独立的民间乐种,讲述“何为广东味道”,广东音乐的韵味来源于生活,也是富有地方特色的。广东音乐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在数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随着社会改革,融入时代气息,勇于开拓创新。广东音乐代表性曲目,具有旋律别致、节奏明快、悠扬悦耳和可奏可唱的音乐特性,深受群众的喜爱。广东音乐韵味体现在旋律,广东音乐旋律与粤语九声发音相关,与粤曲、粤剧唱腔也密不可分。何克宁先生与演奏家们共同演奏广东音乐的经典曲目《雨打芭蕉》《饿马摇铃》。

工作坊的第二部分由民乐系田再励教授主持,他介绍了自己与广东音乐结缘多年,以及我校民乐系所开设的与广东音乐相关的专业与课程,鼓励学生们在学习中回归“慢生活”,多思考,多感受,心与心的交流,更有利于传承。


民乐系学生分别演奏了《雨打芭蕉》《鸟投林》《荫华山上凤凰台》《双声恨》,学生包含了附中、本科、研究生各年级,充分体现民乐系在广东音乐传承的系统性。何克宁先生对同学们的演奏表示充分的肯定,他建议学生们演奏广东音乐应该更加注重表达内心情感,使音乐活起来,在广东音乐的学习中应该始终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



落实思树,饮流怀源。民乐演奏者对当代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整体把握,离不开其对于地方民间音乐的深入学习、思考与实践。本次活动以生动讲演,呈现广东音乐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的生命力,带领师生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明晰中国民族音乐在不同地域的历史渊源、存在形态与发展脉络,加深对于民间音乐文化价值的整体认知。



供稿:民乐系

文:王嘉昕

 图:李雨晴

责任编辑:静静

设计:文静



延伸阅读
  • 父亲回应初三女生在山西失踪7天

    顶端新闻记者 苏梓晴近日,一则“寻人启事”在社交平台上被网友频繁转发:10月17日16时左右,14岁女孩韩依贝在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西南关村走失。失踪时身穿白色卫衣、蓝黑色牛仔裤,随身携带了一件黑色

  • 男子用女儿指纹强行入侵前妻住宅

    注意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不是“一纸空文”,如果施暴者无视禁令,将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近日,广东法院对一起违反禁令案的被告人判处刑罚,被告人关某漠视法律权威,违反禁令继续实施暴力,还扬言“这东西有什么用!

  •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

    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事件引发关注。10月13日上午,据当地媒体报道,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友情链接: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安全、绿色软件下载就上极速下载站:https://www.yaorank.com/
找律师打官司就上碳链网:https://www.itanlian.com/

限时推广:让每一个问题都有答案:https://ask.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