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顺,男,汉族,中共党员,1945年9月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祖籍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名誉院长,法治文化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曾任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价值哲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哲学会副会长、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并在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被聘为客座教授、特聘研究员,被多家期刊杂志聘为编委。曾应邀赴日本一桥大学等多所大学,以及东洋哲学研究院、俄罗斯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意大利意中友好协会、香港创价学会等邀请专程讲学。1992年被评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专著:《伟大的认识工具》,《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价值新论》,《选择的自我——一位哲学家眼中的人生》等。
李德顺说:“党员的初心应该和党的初心是一致的。党的初心就是党的宗旨,毛泽东将之表述为‘为人民服务’。而我作为一名学者党员,努力去理解、深化和发展党的宗旨理论,或者说为人民而求索,就是一以贯之的初心和本分。”
李德顺的心绪的确是一以贯之的。在人生中经受多次考验,每一次考验都曾使他产生疑惑,而每一次解惑又使他更加坚定。其中有三次考验对他影响最大,所得裨益也最深,所悟道理也最澄澈。
李德顺的中学时期正值中苏论战。1963至1964年,中共连续发表九篇文章批评苏共“修正主义”,史称“九评”。这一论战激起了一向喜欢读书和思考的他的关注。他很想知道,中共和苏共两个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究竟为什么发生分歧?争论的实质是什么?为了弄明白,他认真阅读了有关文章,还写出一篇几千字的学习体会,交给了中学党支部。出于他要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弄明白”的决心,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他毅然将人民大学哲学系作为自己的第一志愿。当时中学并不发展党员,但党支部认为他有思想基础,便将这篇学习体会随着升学档案一起转往人民大学。这便被视为他的入党申请材料,并且在大一(1965)就作为班里同学中第一批入了党。
此去风险多磨难,不弄明白誓不休。李德顺的初心就这样让他走上了终生治学的“不归路”。第二次考验,是他上大学时发生了十年动荡。当时他正读大二。几乎是一夜之间,校园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段经历,让李德顺悟得了保持独立思考的重要性。求索真理,一定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为了正义,要敢于担当,什么也不要怕。
第三次,是作为一个学者,李德顺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苏联“剧变”的情景。那是1991年8月,李德顺应邀前往莫斯科参加一个国际学术会议。他在火车上就听到了八一九事件的新闻广播。抵达莫斯科之后,直接目睹了苏共垮台场面。对于一个领导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使之经历了七十年风雨的苏联共产党,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被抛弃?他在深感震憾中,反复观察和思考的是:当年曾在沙皇的白色恐怖下掩护过列宁斯大林,坚定拥护布尔什维克的那些工兵群众,现在在哪里?全国的老百姓在想什么?最后他想明白了:苏共垮台,是因为它执政以后逐渐脱离了人民,所以到了关键时刻,也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因此顶不住了。历史活生生地摆在眼前:一个政权得失的根基在于人民群众,只有人民群众大多数才能决定一个国家政权的命运。从此以后,站在党和人民一致的立场上阐述马克思主义,就是他自觉的治学宗旨和理论方向——“实事求是,一切只为人民”!
学界都记得,有力地阐发了“人民主体论”的核心价值观念,是李德顺最重要理论贡献之一。这一理论既是他长期研学马克思主义的体会,也是他从自身百曲千折的生活经历中得来的深刻体验。大学毕业分配时,李德顺就已被锁定到了北京东方红炼油厂。因为他曾在那里参加建厂工地的“大会战”,并帮助创办了《会战通讯》小报。正式入厂工作后,他先到炼油车间当了三年操作工,然后进入机关当了干部,前后整整十年。种种说来话长、五味俱全的经历,让他深切体会到基层劳动者的艰辛,也感受了普通工人那种普遍诚实友善的高贵品格。“和朴实的人在一起,能够纯洁灵魂。”他由此建立起一个信念:完全不带种族偏见、政治偏见和身份偏见的那些正常的普通人,在不与其发生利益冲突时,是最真实、最可信而可靠的实践主体、社会主体、历史主体。真理和正义,永远属于看似“沉默”的大多数。所以,后来他的很多观点和论述,都是围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反复深入展开,并由此走向了倡导“民主法治的政治文明”的道路。李德顺的“人民主体论”与西方传统的“人民主权论”有一字之差。他认为,“主权论”虽然也主张人民是主体,但在当时条件下,主要是着眼于一个“权”字(权力和权利);而“主体论”则是主张权责统一的担当。历史上人民所遭受的苦难,皆是毫无权力却承担着全部责任的写照。所以,只有把相应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统一到位地担当起来,才是真实的、完整的主体。人民、并且只有人民,才应该并且能够是这样的主体。他认为,于国家而言,实现“民主法治”的政治文明,是人民主体切实到位的体现;于公民个人而言,也要有权责统一的意识和行动,才称得上是当之无愧的“主人”。心口如一、言行一致,是李德顺一向秉持的做人原则。依据“人民主体论”的主张,他曾给自己定下了“作为人民主体一员”应有的两条行为规则:一、做学问,要站在人类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真心做“说人话”的普通人,决不以高高在上“说神话”的神圣自居;二、干事业,一定要全心全意地担当起自己的权责,尽量把事情做到问心无愧,决不盲从跟风、哗众取宠,也不偷懒推托、半途而废。按照这两条,他多年实践着“理直气壮地担当人民主体权责”的构想。不管自己的社会地位如何变化,不管自己是不是当官、当多大的官,也不管自己面对的是普通老百姓、学生,还是各级领导干部、多么有钱有势的人,他都一视同仁,想的都是自己作为一个人、一个中国公民、一个中共党员、一个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事业的学者,“应该怎样”才是名副其实、问心无愧的。当有的年轻人谈到自己与党和国家社会之间有一种距离感时,李老说,这不是客观真实的距离,而是自己心理上的距离。因为这些年轻人的经历,还没有使他们找到将自己视为国家社会主体的感觉。如果你将自己视为担当者,就不再会有那种陌生的距离感了。要知道,你现在享受的,是前人奋斗的成果;而更加丰硕的成果,要由你们这一代的去创造出来。这样,你就会自然地抱有积极的建设性的心态,这就是人民主体的心态。有些人总是疑问“人民是谁?他在哪里?” 李德顺说,这就像“郑人买鞋” 一样,只记得尺子,却忘记了自己的脚。总是提出这样疑问的人,也许是不知道或不愿承认,自己就是“人民”的一员,看不到自己的权力和责任所在。这其实是把现实的自己“虚无”化了。为此,他还尖锐地批评了“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祖国”的说法。认为这种“候鸟之爱”的心态,是完全没有主体担当意识的语言。他笑着说,也许应该说的是:
2005年的一天,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教授和副校长张保生教授来到李德顺家中,邀请他来法大任教。这一邀请,与李老当时正想寻找一个可以专心从事科研教学的地方,并且深切关注民主法治建设的志向不谋而合。于是一拍即合。李老笑着回忆道:“正想打瞌睡,就有人递来了枕头。”不无知遇之幸。 不料一到学校报到,就被委任为人文学院的院长。李老 “瞌睡”不成了,就考虑如何搞好本院学科建设的问题。经过一段调查研究,他给人文学院提出了“法大人文,人文法大”的办学意向。“法大人文”,是说法大的人文学科要有法大的特点,尤其要加入法治建设的行列;“人文法大”,是指通过人文学科的发展,要起到提升法大人文素质和文化品位的作用。这个口号,提出来看似容易,实行起来却并不容易。十多年来,经过院校两级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使我校首创的“法治文化”这个二级新兴交叉学科发展起来,形成了特色和规模。其硕士博士点为培养高端法治建设人才开拓了新的渠道。
今年恰逢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之际,人们在钦佩李老的超前眼光和同仁们坚韧意志、不懈努力的同时,也更加认识了法治文化学科建设的意义和光明前景。
此次采访过后,我对李德顺老师有两大印象,一是贤,二是德。“贤”是他的学者身份之光。他有着一针见血的学术眼光、冷静审慎的学术精神、以天下为己任的学术使命感和主体意识,最重要的是真诚的品质和对真理的追求。“德”是他的党员身份之光。他真正理解并忠实于党的宗旨,将己心与党心相接,真正以服务人民为灵魂,并且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通鉴》曰: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惟有真理能说服人,惟有人格能感染人。此言诚不我欺也。我想用两句话来评价李德顺老师:
玉壶冰心,忠实之党员;
博文弘道,真诚之学者。
法大微信 【第20210615期】
内容来源:人文学院
文字:饶剑涛
责任编辑:陈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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