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关于不法机构或个人恶意盗用我校名义进行高等特殊教育招生宣传的声明

大学 作者:长春大学 2021-04-14 13:59:30

日前,我校陆续接到家长及考生反映,社会上有不法机构或个人,利用长春大学名义用qq及微信等形式与残障考生及家长进行高等特殊教育招生宣传,并宣称设立培训班、先读专科后升本科或承诺低分录取、保证录取等。这一非法活动,严重侵犯了我校名誉和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广大残障考生及我校的合法权益,我校谨此严正声明:

1.长春大学是吉林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校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我校高等特殊教育招生只设立了本科层次的招生,面向全国招收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考生。

2.长春大学赴外省进行高等特殊教育招生宣传的教师均需携带我校介绍信,并且从不以教师个人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因纪律要求,我校赴各地进行现场招生宣传的教师均不允许将个人联系方式留给考生及家长。

3.长春大学在长春市以外任何城市均未设立高等特殊教育招生点或培训机构。考生报考长春大学,只能在长春大学高等特殊教育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志愿填报,除此之外我校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要求考生填写或登记个人信息,更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考试或培训等各种费用;考试录取方式也只能通过参加每年于春季组织的长春大学高等特殊教育招生考试一种方式。另外,我校在赴外省市进行招生宣传时,不会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也不会承诺降低标准录取。

4. 拟报考长春大学的考生,请通过以下正确方式联系我校或致电查询:

我校统一咨询电话:0431-85250087;我校唯一招生网址:zsb.ccu.edu.cn目前我校网络咨询方式主要有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qq招生咨询群1:236628448、招生咨询群2: 236628834、招生咨询群3:236629084以及微信公众号:长春大学招生办。

感谢广大特殊教育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关注与支持,同时也恳请广大考生、家长及基础学校教师注意防范、认真鉴别,一旦发现不法行为应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对于恶意盗用我校名义进行宣传或招生的不法行为,也欢迎社会监督举报,一经核实,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长春大学

                     2021.4.14





长春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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