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2021年4月15日是
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日?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需要做什么?
这些知识你都了解吗
一起来看看吧
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新的《国家安全法》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以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具体如下: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具体如下: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具体如下: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趁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为了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全民普法办组织编制了
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法制宣传挂图
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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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来源:国安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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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
来源丨国安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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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家安全 | 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要掌握
2022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下边,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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