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学 作者:福州大学 2021-08-17 15:23:10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秋季学期平稳顺利开学,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2021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全面摸排教职工情况

各单位要提前排查教职工返校前行程和健康状况,逐一核查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码及近14天大数据行程卡全面掌握教职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回国人员接触情况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



2
通知教职工安全有序返闽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职工应于开学前两周返回校区所在地,8月27日起正式上班各单位要引导已返回校区的教职工继续做好每日健康报告,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林立国 摄)


3
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按照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秋季学期开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学校拟于8月22日、8月25日统一组织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的教职工,请在返校前自行前往相关机构检测(返校时,须提前1天在“教职工健康上报系统”中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继续推动全民核酸检测预登记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动员,做好教职工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种尽种”,共同建立校园免疫屏障。


4
做好教职工返校管理

继续实行“校园通行码”服务,教职工持校园健康绿码、测温方可入校。近14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含相关接触史)的教职工,须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方可申请返校;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未治愈的,暂缓返校;从国(境)外返回的教职工,须按福建省防控要求落实“14+7+7”、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方可申请返校。


(吴若欣 摄)


5
严格住校教职工管理

在校住宿的教职工,严格执行返校审批管理随住家属同等要求,由教职工所在单位核实其健康信息及近14天行程卡,按“校外人员进校管理”报备保卫部。返回校内生活区居住的教职工及随住家属,应自觉遵守学校防控规定,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不聚集。返校后尽量减少出行,离开校区所在地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通过“教职工健康上报系统”报备行程。


6
加强重点人群跟踪管理

对于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工,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跟踪管理,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提前报备、确保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与社区做好对接,确保安全后方可申请返校;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回的教职工,所在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报备社区,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李河 摄)


7
严格教职工外出管理

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校区所在地,确需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在“教职工健康上报系统”报备行程。不组织跨省研学、交流活动,从严做好赴省外出差教职工的审批与管理工作,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8
提前规划教学安排

各单位要提前预判教职工返岗情况,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返岗报到的教职工,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同时,将名单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提前调配好师资,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李南竹 摄)

9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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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家隆

来源:福州大学人事处

责编: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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