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最美好的遇见,苏大应用2021级新生报到指南来啦!

大学 作者: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021-08-22 15:57:48



只为最美好的遇见

2021 · 开学季

致亲爱的同学


九月金秋结硕果,十年寒暑尽风华。欢迎所有新同学加入苏应大家庭,你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她是首批教育部—中兴通讯 ICT 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院校,她是首批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 2025”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今天,坐落在中国第一水乡周庄的她更因为有你们的加入而显得愈加朝气蓬勃,万千学子在这片人杰地灵的土地上争相谱写着一个个青春激扬的故事。


站在人生的新起点上,站在风景如画的苏应校园中,年轻的你们即将开启崭新的篇章。在这里,希望你可以多去锻炼自己,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收获。在这里,希望你可以多交一些朋友,不要把自己的圈子局限于宿舍、班级、学院,多去认识不同 的人。在这里,希望你可以多去尝试,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就会是另 一种精彩。在这里,只要你想并且乐于尝试,都会有热心的老师和学长学姐们帮助你,帮助你学会一直想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帮助你养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你在一次次的收获中明确人生的方向。


读书切戒在慌忙,涵泳工夫兴味长。愿你乘着新时代的东风,始终秉承苏应“学以 致用”的校训精神,始终秉持“勤奋、开放、创新、执着”的价值信念,青春不悔、韶华不负!愿你在未来四年的大学时光里,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初遇是满怀期待的
亦是忐忑与不安的
为了最美的遇见

小应分期带你们了解一下
《新生报到指南》
助大家顺利开启苏应校园生活~
本期我们先来了解下
户口迁移、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办理问题
及资助政策、入伍政策等问题


01

手续办理篇



一、关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苏州籍(大市范围)新生一律不迁户口;非苏州籍新生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移户口。为了方便学校统一办理新生落户手续,建议尽量在报到时办好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请严格书写以下字样:苏州市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未领身份证的,《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并盖章。《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1月20日前交到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有关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12-57183993(保卫处)。




二、关于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新生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原所在学校办理领取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

普通“专转本”新生的个人档案材料含学生高中阶段档案材料、大专阶段完整的三年学籍材料和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专阶段体检表等。

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新生的个人档案材料含五年完整的学籍材料、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专阶段体检表等。

对口单招(含3+4)新生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原所在学校办理领取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含学生初中、中专阶段所有的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

3+2分段培养新生的个人档案材料含学生高中阶段档案材料、大专阶段完整的三年学籍材料和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专阶段体检表等。

普高新生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原所在学校办理领取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含学生初中、高中阶段所有的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

新生个人档案材料在9月30日前统一上交给辅导员。个人档案如果是通过邮递的,建议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接收单位一定要注明是“苏州 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高静老师收”(邮编:215325)!寄件处请标明姓名和录取专业!请勿寄到“苏州大学”,以免遗失!

有关办理档案转递咨询电话:0512-82094520(学生工作处)。



三、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所有新生均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具体要求如下:2021 级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分以下两种情况: 

1、江苏省内转入: 

(1)各党支部应逐个查看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党员须暂缓办理转入手续;符合规范的,各党支部将准确的支部名称告知新生党员,新生党员将支部名称告知组织关系所在的原单位,由原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转出,然后党委办公室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接收转入,并打印电子介绍信。以下是各学生党支部名称及所辖专业:

(2)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填写《2021级新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转入登记表》。

(3)党委办公室将新生党员信息集中录入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未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介绍信在线转入的党员信息不能输入平台。

2、江苏省外转入:

(1)各党支部收齐从省外转入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的纸质介绍信,并逐个审查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党员须暂缓办理转入手续;符合规范的,各党支部将介绍信收齐统一交给党委办公室。

(2)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填写《2021级新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转入登记表》。

(3)党委办公室在介绍信的回执上盖好学院党委公章,将回执返还给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发给新生党员。党委办公室将新生党员信息集中录入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未办理介绍信换开手续的党员信息不能输入平台。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学院后,须及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应加强对新生党员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新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新生党员须在入校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2021年12月1日之后一般不再接收2021级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


纸质介绍信的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抬头)请书写“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落款章必须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的章。学校:组织关系隶属于江苏省教工委的可以直接开;其他省省会城市大学落款章盖xx省教工委的章,不在省会城市的地方高校一般盖当地市委组织部的章。

(2)转往地全称填写: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3)介绍信第二联所有空白填写处不得为空,且要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若修改应有校正章)。

(4)党费交至日期距今不能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党员应回原党组织补交党费,并修改党费交至日期。

(5)介绍信落款日期必须为当年度。


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正式党员档案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考察表、综合性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承诺书等材料。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考察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个人情况汇报、思想汇报、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公示情况材料、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票决汇总单、预备党员培训材料等。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3)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4)档案材料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①2014年5月以后,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年满18周岁;2014年5月前,召开支部大会之时未年满18周岁;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

③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缺失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④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毕业离校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

⑤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与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⑥本人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转组织关系的;

⑦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四、关于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新生团员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在九月份入学报到两周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将原所在学校团组织关系转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应的班级团支部,同时将密封的团员材料(必须有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统一上交给辅导员或班级团支书。

注:如团员档案中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不全,请利用暑假或者开学前时间到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材料,否则将不予接收团组织关系。特别提醒,我校不提前接收新生提交的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02

资助政策篇


学生资助热线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我国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经过诸多有益的探索尝试,不断创新、完善资助体系,逐步搭建、完善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形成具有励志文化氛围的资助育人体系,体现了国家以及我院对家庭贫困学生学习、成长的关爱。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有效证明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各类困难补助以及参加勤工助学等活动。
现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就是方便广大新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国家、江苏省及我院学生资助政策,为学生和家长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学生资助热线开通时间:
2021年6月2日至10月1日8:00-16:30,0512-82094520(工作日),18888161110(暑假期间)我院将认真受理学生和家长的每一个咨询,做到“件件有说法、事事有落实”,实实在在为学生解决问题。

学院银行账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用)
户名: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账号:53656953004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锦溪支行

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缴纳学杂费时,将缴费金额自行修改为应缴学杂费减去助学贷款后的金额。






03

入伍政策篇



大学新生应征入伍政策问答



Q1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kg。

  •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Q2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Q3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 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 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下同) 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 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 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0日前完成。

  3. 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 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 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Q4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Q5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

  1.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Q6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夏尽秋来,金风渐至
我们在苏大应用等你来!



苏应新媒体工作室

供稿:招生就业处

转自:苏大应用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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