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清风】这39条廉洁纪律负面清单,党员同志要警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廉洁纪律的“红线”,主要划分为8个方面39条负面清单。
第一方面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2.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
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4.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在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第二方面 违规收送财物及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
6.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7.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8.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9.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10.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1.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第三方面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12.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13.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及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形等。
14.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
15.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16.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或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17.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18.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
第四方面 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
1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20.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第五方面 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
2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2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
2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
24.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以及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25.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26.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第六方面 公款旅游
27.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28.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29.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30.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第七方面 违反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公务交通工具等管理规定
31.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32.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33.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34.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
35.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36.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37.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38.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方面 搞权色、钱色交易
39.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友情链接: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安全、绿色软件下载就上极速下载站:https://www.yaorank.com/
找律师打官司就上碳链网:https://www.itanlian.com/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 风尚 | 数学建模大赛取胜,饺子们有多牛,一起来GET吧~
- 西安思源学院参加全省高校疫情防控视频会议 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 校报驿站 |《湖南城市学院报》第312期上线啦!
- 教师节专题 | 工学院丁永鹏:永远做学生成长路上的筑梦人
- @河北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河大百年专属录取通知书来了,请查收!
- 云南特殊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会总结大会顺利召开
-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欢迎你
- 2021·毕业季丨河南农业大学“唱响青春给党听”毕业生晚会精彩回顾
-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专业和计划
- 夏日来袭!CQUer这样给自己降温……
- 【党史微课堂】第二十二期:1960,气吞山河的石油大会战
- 加油BYR!用汗水浇灌梦想之花 ,用勤奋谱写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