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声明

大学 作者: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2021-11-08 22: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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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招生声明


近期获悉,有不法机构或个人利用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名义在招生宣传期间违规收费,对考生及家长进行不实宣传,严重损害考生利益和学院声誉。为了维护招生秩序,防范招生诈骗,我院声明如下:

一、我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及院内教职员工承担。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成立招生办公室、组织报名、培训、考试以及进行招生代理工作等。

二、我院各项收费均由学院财务处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并出具由财务处署章的正规收据。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及家长收费。

三、我院2021年度中职招生、普高招生已经结束,学生已经开学上课。10月份启动的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报名、现场确认和面试工作已经完成,计划于12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报到工作,2022年3月开学上课。

四、考生及家长如需了解我院招生政策,请登录我院官网www.niva.cn查询。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25-57246666,收费咨询电话:025-57246619,违规举报电话:025-57246677。如有疑问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院。

五、对于冒用我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单位、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否则,因考生在校外报名或交费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及家长自负,与学院无关。同时也恳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防范,积极向我院反映相关单位、机构或个人的不法行为,主动打击此类不法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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