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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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改革自评表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章程(草案)》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间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校园文化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籍专科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向本会维权部门请求帮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为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本会的工作;
(二)选举本会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做好提案征集、回收、整理工作,收集提案反馈。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作为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监察学生会章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执委会每年应至少召集1次全体会议,重大决策应由执委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及执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和执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本会下设新闻传媒部、权益维护部、文体活动部、综合事务部,四个部门。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监督班委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本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
(一)为本会会员;
(二)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四)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工作人员名单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
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处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核后,报学院党委确定。在学代会正式选举时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学院
代表大会产生办法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院党委批准,确定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
代表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由各选举单位组织各系部、班级团支部酝酿讨论,按照代表候选人名额的要求,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并填写学生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单。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最后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查认定,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与推荐单位联系进行调整。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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