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大学 作者: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2021-12-08 19:53:27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

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_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26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5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_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2021.11.28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秘书长:朱蕾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4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4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4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4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4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4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医学技术系

师范教育系

电子工程系

林业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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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上级学联和学院团委双重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 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团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

(三) 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反馈给学院,成为同学们想得到、找得到、靠得住的知心人。

第三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能够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表率作用,学习成绩好,思想站位高,经过本人申请、公开面试、系团总支推荐、院团委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名单公示后,试用期间表现优异,可任用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各项法规;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助力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的各级组织均应民主选举产生;

(二)本会的各级组织一律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节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院同学通过学代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建设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和实施;

(二)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利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社团。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一)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领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节  院级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 院级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在院级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设主席团成员5人,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等5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2人。

第十一条 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安排一名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一名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第十二条  建立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等要提前上报审核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的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用完人散。

第三节 学生委员主席团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主席,执行主席有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设定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系团组织、系党组织推荐、院团组织审核,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各系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四章 系学生会

第十六条 系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系学生会”)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七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召开前须经由系党委批准、院团委批准,院学生会批复,按照规章程序召开大会,系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一)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系党总支同意后,报院学生会备案。

(二)系学生会属于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指导,加强与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系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院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三)系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四)系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系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成员,基本条件: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一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团委调查核实,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订权属于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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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框架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政治面貌院系年级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邓忠誉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

10%     

 2刘震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5%

3

赵明杨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7%

4

王艺瞳共青团员师范教育系2020级13%

5

丁启欣共青团员师范教育系2018级5%

6

包宇莹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18级8%

7

荣慧雯共青团员电子工程系2020级15%

8

马荥颖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4%

9

杨可鑫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4%
10栾叶枫共青团员电子工程系2020级5%
11赵珈旗共青团员师范教育系2019级25%
12宋旭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
13张镇麟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3%
14潘明宇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24%
15周世国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5%
16迟新宇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30%
17张小泽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0%
18于冰莹入党积极分子林业管理系2020级1%
19胡韵博共青团员师范教育系2020级25%
20张伟彤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8%
21刘硕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0级11%
22杨杨共青团员林业管理系

2021

大一暂无排名
23刘洋共青团员师范教育系2021级大一暂无排名
24吴金月共青团员电子工程系2021级大一暂无排名
25郭钰宣共青团员医学技术系2021级大一暂无排名
 26陈宇杉共青团员
医学技术系2021级大一暂无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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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百年正风华,青春心向党。11月28日上午,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机关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全院共45名学生代表汇聚一堂,为谱写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闫国荣;党委委员、副院长李为海;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王峰;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丁宇;团委书记周雷。各系党总支书记、团委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系团总支书记列席。

     上午9时,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闫国荣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他代表学院党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全院青年学生致以美好的祝愿,对学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向广大青年学生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永存高远志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绽放青春绚丽之花;二是希望各级学生会组织增强服务意识,锐意改革创新,落实从严治会要求,提高自我管理水平;三是希望全院各级党团组织加强领导和指导,支持学院各级学生会发挥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会上听取了赵明杨代表学生会所作的题为《把握时代主题 用于自我革命 服务同学成长 让青春在“双高”院校建设和实现伟大梦想的生动实践中绽放时代光彩》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一年来院学生会的工作、成长与收获,对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作出了规划,并号召学生会工作人员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子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志存高远赓续百年荣光,脚踏实地争做时代新人,为加快我院“双高”院校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团委副书记、大会秘书长朱蕾致辞,她指出团委和学生会都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希望学生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学院把高质量发展的锦绣图变成可知可感的美好现实。

全体代表与学院领导、老师合影留念

      凝聚青春力量,勇担时代责任。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在全院上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凝心聚力谋划学院“双高”建设之际召开的青春盛会。本次大会的召开是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总结经验、制定目标、规划未来的重要契机。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团委的悉心指导下,院学生会将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学子,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与发展大局,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凸显桥梁纽带作用,实现新的突破,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备会议】

      据悉,大会预备会议于26日18:00举行。会议听取《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草案)、《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差额预选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通过了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六、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公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qxmm0LBcXimS_KXRM4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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