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二、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组织,英文译名Students' Union of Heze Jiaz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文化建设,促进学生会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接受山东省学生联合会、菏泽市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菏泽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菏泽职业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菏泽职业学院学生会对外由学生会主席代表。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在本院学习的专科生、中专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主席团成员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院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院学生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内根据情况举行二至三次全体会议。
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派出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和同学正当权益;
(六)讨论和决定应有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是院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当选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全体会议一至二月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
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院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院学生会秘书处的述职工作报告。
(五)批准任免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秘书处是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向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院学生会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
第十八条 主席团下设文艺部、宣传部、权益部、组织部、体育部5个部门,各系学生会为院学生会的下级组织,班委会为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四章 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 系学生会:
(一)系学生会为院学生会的下级组织,组织机构由院学生会统一设置。
(二)系学生会应自觉接受各系党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各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三)系学生会应执行院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开展本系的相关工作。
(四)系学生会应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为本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本会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受系党政和系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二)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的学生会规定。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院学生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
(一)学校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募捐等其他合理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在修正时,需由常代会以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向学代会提出修正案,学代会在审议后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及选举办法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候选人产生说明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候选人产生说明。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在各系团总支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各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处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团市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3名,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四、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在各系团总支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各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处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团市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本届主席团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学生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六、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4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4人)的无效。
七、会议宣布选举结果,并报告所得票数。
八、本次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2个,不设流动票箱。
九、大会设总监票员1名,监票员6名。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计票工作受监票员的监督。
十、本办法经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后通过。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8日
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代表数量:正式代表210人,列席代表12人
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4、选举产生第16届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
http://www.hzjzxy.com/info/1012/3853.htm
现场照片:
七、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人数拟定为210人,约占全校在校学生人数的3%。
代表选举应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充分考虑女性代表、团员代表、不同年级和专业代表、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以及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其中,各年级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本系总代表名额数的10%,女性代表不少于10%、团员人数不少于40%,非校、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并应兼顾考虑少数民族代表人数。
二、代表基本条件
1.具有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5.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呼声、建议和要求。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系按照代表名额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同学充分酝酿讨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系团总支、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成为代表候选人。各系召开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参照《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本单位的学生代表。
3.选举结果上报。
各系在代表产生后,填写《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登记表》、《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代表资格审查。
本次学代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凡代表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单位重新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单位撤换。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能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
编辑:刘富强、张 莹
审稿:帅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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