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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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贸快讯 ☆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 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 实有 50 人 |
□否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 实有 5 人 |
□否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 实有 6 个 |
□否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 - |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 - |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 召开日期为: |
□否 | 2021/11/27 |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 - |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 - |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甘肃财贸职业学校学生会章程
(修订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联系广大同学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
第二条: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为“团结、协助、务实、创新”。
第四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和省学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们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五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学风。
第七条: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以及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第八条: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第九条: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团结合作、不谋私利,积极开展有益于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以及提高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活动。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凡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在学的中国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章程。
(二)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
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一)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十二条: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一)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每年召开1 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二)学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部)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三)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学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四)学代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修改(制定)本章程、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产生的资格条件:
(一)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代表在校期间无违纪。
(二)热爱祖国,关爱校园,爱护公物,有强烈的的集体荣誉。
(三)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五)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十五条:学生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委员会通过全体委员会议的形式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代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委员会决定其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团与各工作部门
(一)学生会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
(四)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学代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
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系)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对院(系)学生会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院(系)学生会属于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部)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系)团组织、学生会指导。
(一)各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原则上与学生会相对应,参照本章程原则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二)根据本章程和自身章程,经报同级党组织和学生会批准后,原则上每年召开各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学生会应派代表出席。
(三)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学生会备案。
(四)定期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会汇报总结工作情况,并向学生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为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在近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无违法记录和纪律处分。
(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起到服务作用。
(四)能够自觉接受同学们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述职评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筛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对学生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学生会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王旺旺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0级 | 3/30 | 否 |
2 | 于天旭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级 | 3/43 | 否 |
3 | 白怡蓉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0级 | 2/47 | 否 |
4 | 李露露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级 | 10/45 | 否 |
5 | 郭晓阳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0级 | 10/44 | 否 |
6 | 刘淑慧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0级 | 2/47 | 否 |
7 | 崔振旖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0级 | 4/49 | 否 |
8 | 车媛媛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0级 | 1/51 | 否 |
9 | 梁闻舜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0级 | 1/46 | 否 |
10 | 贾宁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0级 | 5/52 | 否 |
11 | 罗玉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0级 | 1/50 | 否 |
12 | 张莹毓 | 团员 | 应用工程学院 | 20级 | 1/42 | 否 |
13 | 乔芙蓉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0级 | - | - |
14 | 何京蔚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15 | 杨润英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1级 | - | - |
16 | 屠艳霞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17 | 曹娜娜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18 | 杨文会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1级 | - | - |
19 | 朱佳丽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20 | 张昭君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21 | 张可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22 | 杨艳艳 | 团员 | 应用工程学院 | 21级 | - | - |
23 | 席洁茹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24 | 孙杰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25 | 山池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1级 | - | - |
26 | 安洋莹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27 | 许玉婷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28 | 孙蔚婷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29 | 柳亚丽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30 | 吴欣怡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31 | 刘佳音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32 | 白莹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33 | 许虎梅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34 | 王家乐 | 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1级 | - | - |
35 | 宁文静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36 | 马娅妮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37 | 海呀利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38 | 张省凤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39 | 孙月月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40 | 何菲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41 | 成鑫艳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42 | 李斌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1级 | - | - |
43 | 马小东 | 团员 | 信息技术学院 | 21级 | - | - |
44 | 王嘉瑞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45 | 张晓露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46 | 蒋晓燕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47 | 魏钰琪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48 | 马春花 | 团员 | 会计金融学院 | 21级 | - | - |
49 | 王瑞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50 | 张娅娣 | 团员 | 现代服务学院 | 21级 | - |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构成,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综合考察后,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确定为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选举办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大会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作出介绍,并接受有关咨询。
四、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由5名成员组成,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充分酝酿,民主推荐产生,并由所在学院团组织推荐、党组织同意,经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综合考察后报请校党委和省学联审定,确定7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研究确定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六届主席团成员正式候选人并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对每位主席团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代表填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的,在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对候选人不赞成并另选他人,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另选人必须为我校在籍注册本科生),并在该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同时否决相同数目的原候选人。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书写不清楚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八、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一次。
九、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由总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选举结果时,分别按当选主席团成员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投票的票箱设在会场。投票时,先由监票人投票,再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大会选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负责对分发选票、投票和计票等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二、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4名,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工作人员中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裁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辞精神,落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大工作要求,认真回顾总结我校成立以来校学生会的成绩、经验与不足,进一步发挥学生会作为学校党政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把我校学生会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7日
召开地点:学院行政楼报告厅
参会代表数量: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203人,其中列席代表3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
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第五届主席团;
(三)选举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审议并通过《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gscmxy.edu.cn/txdt/1922.jhtml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产生办法
1.根据目前我校在校学生总人数,按照大于1%的比例,确定代表总人数。
2.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二级院(系)在校生的数量的1%,最高不得超过3%确定代表人数,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3.代表的构成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要求覆盖各个年级,兼顾各个专业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学代会代表必须有少数民族代表,女性代表不低于20%。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休学、入伍学生除外);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任何行政处分;
4.刻苦学习,各项考核成绩无不及格;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并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6.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活动;
7.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选举办法
代表需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由各基层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经学院团组织审批,报学院党委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大会代表资格委员会审批。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 别 | 姓 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 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詹颖 | 是 |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程健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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