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等你做同事呀!

大学 作者: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021-12-23 15: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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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2名、行政管理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2022年7月1日前毕业,并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具体计划见《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1月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1月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办法

(一)简历投递

 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将以上附件2及附件3表格、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原)现任职务证明材料(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或由应聘者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职称证及对应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扫描件、身份证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cnyzzrsc@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如未按照要求投递简历,简历将不予接收(其中,学历学位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验证资料电子文档。)

 应聘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网上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学校负责审查应聘者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原件校验及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通过邮箱及电话通知,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原件现场校验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以学校组织人事处电子邮件、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邮件和电话告知学校组织人事处。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须应聘者本人提供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各岗位需求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考核的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计划超过1名的岗位,如因报考人数不足可按比例调减岗位计划。


三、体检及政审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参加递补;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四、录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认后,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校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若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可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到我校实习,待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本次招聘正式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校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审处,028-82733145。

 如有招聘方面疑问,请联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2731095。

学校如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对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时间等事宜作出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ND

来源 | 组织人事处

排版 | 青媒中心运营部 陈文周

校正 | 青媒中心运营部 刘平

审核 | 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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