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2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14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60 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5 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 5个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1.10.29 |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经济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城市交通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机电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汽车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智能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建筑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艺术设计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学前教育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基础教育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艺术传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卓越教学部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国际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生物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公共卫生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二、《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四个自我”两个方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监督、建议和帮助。
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力配合学校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全校同学的成才成长服务,培养和造就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积极开展和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的职权与义务
第一条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听取和审议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提议修改学生会组织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校级学生会委员会、校学生会主席及主席团成员,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二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尊师爱院,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二)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
(三)宣传执行党总支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五)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院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六)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利和执行机构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总支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五条 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各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能:
(一)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讨论和决策学生会有关重大问题;
(三)审议、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收集、汇总并向学院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设想。
第二节学生委员会
第七条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合议制。
第八条 学生委员会的构成
学生委员会委员由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和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每届任期1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院系学生会主席作为学生委员会的当然代表,如不担任该职务,自行卸免,由新任院系学生会主席递补。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须经校党委批准。
第九条 学生委员会职责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四)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五)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六)筹备学代会或者临时决定召开学代会;
(七)审议各部门工作汇报,考核各院系学生会工作。
(八)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九)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三节 主席团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十二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如有缺额,则在学生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十三条执行主席
(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二)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三)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四节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十六条 凡受到国家、政府、学院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十七条 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联部、权益部组成。
第十八条 秘书处职责
(一)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负责安排各层次会议的组织、考勤和记录,以及各项通知的传达工作;
(二)负责校学生会值班的安排、管理及监督工作;
(三)负责校学生会财物的保管和使用及所需物资的购置;
(四)负责校学生会日常公文(计划、总结、方案、通知)的撰写,相关部门公文(计划、总结、方案、通知)的审核及签发和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收缴各学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和团委、学生处、心理指导中心直属社团成员操行分的审核及传递;
(六)协助各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搞好日常管理工作,对相应工作进行督促、管理及考核;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学生干部日常考勤工作。
第十九条 文体部职责
(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向上,学生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繁荣校园文化生活;
(二)计划组织协调各级学生组织的文艺和体育活动;
(三)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作用,并积极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体活动,并建立丰富多彩的周末文化广场;
(四)协助各学院举办文体活动,对相应工作进行督促、管理及考核;
(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外联部职责:
1.外联部的工作相对其他部的工作来说比较特殊,我们的工作要走在其他部门之前,很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提前得到各部的协助,所以我们与各部搞好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2.外联部将会尽可能的发挥本部作用,与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为我系的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障活动的完善与到位。
3.外联部是最能体现其实践能力的团队,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我们可以定期进行一些相关的培训。
4.外联部对外代表着学生会乃至学校的形象,因此,外联部在搞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应尽量在校内外树立诚实守信、精练能干的形象,我们应以培养个人素质的基础工作做起,并与各部保持密切联系。
第二十一条督察部职责:
督察部是我校学生会之一,该部门是在校领导和老师的带领下,它与其它部门有鲜明的区别,负责对本院各班级学生考勤,考核及汇报。通过对各班级的考核,该部门干部督促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不逃课旷课,鼓励学生有自律意识,不荒废大学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勉励自己积极向上向前奋进,同时配合学院工作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该部门成员为大家服务,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得到了院领导和同学们的认同、支持与好评,并且同学们愿意配合部门工作有自律意识,这展现了我们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学生干部准则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国家法令。
(二) 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学生干部又作为共青团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思想觉悟提升,要主动积极的去学习党政团建先进思想,并引领广大同学去学习党政团建的先进思想。
(三)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做用。
(四)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五)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的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六)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学习刻苦,积极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八)遵守学校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校誉。
(九)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十)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二级学院学生会服从校学生会,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二)学生会接受校团委领导,同时受学生代表的监督,二级学院学生会除受校团委和院学生会领导外,还要接受二级学院团委的直接领导;
(三)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学生会成员的意见,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四)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全院的学生会工作由院团委统一部署,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吸纳新成员履行下列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二)根据学生申请,学生会派人进行了解、考核,组织该班同学民主投票,满意率达2/3以上方可确定为竞选候选人;
(三)确定竞选候选人后,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公开竞选;
(四)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两个月);
(五)新成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校学生会组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校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并颁发奖学金;对于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成员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报校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一)学生会成员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扑克、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二)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三)学生会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不检点行为;
(四)学生会成员之间不得谈恋爱;
(五)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六)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七)学生会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八)学生会成员必须带证上岗,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九)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十)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十一)学生会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十二)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十三)学生会成员应带头遵守《学校校园文明公约》;
(十四)学生会成员发现违纪现象要积极制止。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 绩排名 | 是否存在 不及格情况 |
1 | 陈梦浩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级 | 1/78 | 否 |
2 | 高世龙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级 | 3/54 | 否 |
3 | 白儒槟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4/50 | 否 |
4 | 赵留洋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学院 | 20级 | 1/48 | 否 |
5 | 张传斌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5/54 | 否 |
6 | 何超奇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2/71 | 否 |
7 | 解一飞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级 | 8/45 | 否 |
8 | 付思杰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2/56 | 否 |
9 | 吴凯洋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1/32 | 否 |
10 | 赵文敬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6/45 | 否 |
11 | 蒋林壕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9/50 | 否 |
12 | 魏海鹏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8/48 | 否 |
13 | 武敬威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3/51 | 否 |
14 | 代开广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6/54 | 否 |
15 | 李南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4/57 | 否 |
16 | 蔡礼辉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9/54 | 否 |
17 | 樊永成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10/56 | 否 |
18 | 甄腾飞 | 共青团员 | 智能工程 | 20级 | 7/54 | 否 |
19 | 董一航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学院 | 20级 | 9/57 | 否 |
20 | 孙亚鹏 | 共青团员 | 生物工程 | 20级 | 8/52 | 否 |
21 | 周金涛 | 共青团员 | 生物工程 | 20级 | 6/58 | 否 |
22 | 龚美园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5/50 | 否 |
23 | 高振婷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8/52 | 否 |
24 | 闫桂亚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10/56 | 否 |
25 | 王书苹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9/55 | 否 |
26 | 刘慧楠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6/59 | 否 |
27 | 靳双双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11/60 | 否 |
28 | 孟伟真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8/45 | 否 |
29 | 杨懂伟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13/58 | 否 |
30 | 李魁洋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级 | 1/38 | 否 |
31 | 赵成龙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19/64 | 否 |
32 | 桂世杰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4/32 | 否 |
33 | 任怡静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9/56 | 否 |
34 | 王雪莹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级 | 7/36 | 否 |
35 | 郭朝霞 | 共青团员 | 卓越教学部 | 20级 | 10/55 | 否 |
36 | 赵宁宁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17/60 | 否 |
37 | 王梦圆 | 共青团员 | 数字媒体应用 | 20级 | 6/45 | 否 |
38 | 王鑫满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9/50 | 否 |
39 | 秦艺萍 | 共青团员 | 数字媒体应用 | 20级 | 8/48 | 否 |
40 | 连庆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5/50 | 否 |
41 | 王一凡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8/52 | 否 |
42 | 郑艳坤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10/56 | 否 |
43 | 马绍博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7/54 | 否 |
44 | 侯帅杰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9/57 | 否 |
45 | 乔玉杭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8/52 | 否 |
46 | 姜成伟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级 | 6/58 | 否 |
47 | 魏玉飞 | 共青团员 | 卓越教学部 | 20级 | 9/50 | 否 |
48 | 孟阳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19/64 | 否 |
49 | 翟少威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技术 | 20级 | 4/32 | 否 |
50 | 崔星宇 | 共青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级 | 8/48 | 否 |
51 | 张锦潇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技术 | 20级 | 5/50 | 否 |
52 | 李梦旭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8/52 | 否 |
53 | 王福临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技术 | 20级 | 10/56 | 否 |
54 | 薛云飞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级 | 9/55 | 否 |
55 | 刘鹏宇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6/59 | 否 |
56 | 黄家源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级 | 6/59 | 否 |
57 | 孙亚鹏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级 | 11/60 | 否 |
58 | 孙珂珂 | 共青团员 | 城市管理学院 | 20级 | 8/45 | 否 |
59 | 赵心如 | 共青团员 | 城市管理学院 | 20级 | 13/58 | 否 |
60 | 黄霞 | 共青团员 | 学前教育学院 | 20级 | 1/38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根据全国学联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40名,其中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3名。主席团成员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的委员主持。
三、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产生。主席团建议名单由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团委原则同意,提交全体委员充分审议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四、选举前,由委员会推选监票人 3名(候选人不得作监票人)对选举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定计票人5名,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人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划“√”;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每张选票赞成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少于或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六、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落锁。投票时,监票人、主持人先行投票,然后其他委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 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投票人数,选票有效;少于或多于投票人数,选票无效。计票完毕做出记录,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并由监票人向主持人汇报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向全体委员会宣布选举结果。主持人按校团委原则同意的候选人顺序宣布当选结果。
七、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得赞成票不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再次投票选举,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仍少于半数,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八、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报告给会议主持人,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全体委员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新乡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正式选举会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主持人与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13:00
地点: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八楼报告厅
代表数量:166人
主要议程:
一、宣读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人员名单。
二、投票选举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宣读当选的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名单。
四、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陈梦浩同学做工作报告。
宣传报道链接:
http://www.jzgmxy.com/a/xiaoyuanwenhua/gongqingtuangongzuo/20211103/6099.html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教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代表的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2.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郭一凡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郭一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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