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同时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陕西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从12月4日启动,持续至12月10日。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
坚持面向基层群众,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把宪法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和文艺活动,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走进千家万户。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着力打造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把宪法学习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集法治之势,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省司法厅、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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