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使用校门人脸识别系统和乘坐学校通勤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持续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自7月2日17:00起,学校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校门恢复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对在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乘坐学校通勤车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近期无中高风险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为准)旅居史的在校师生员工可刷脸、测温进出校门。
2
严格执行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禁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进入校园,须按规定对其就地分别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区之日起计算)。
各单位、部门务必严格把好审批关,认真仔细、随时掌握、及时跟进人员信息,不容疏忽,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发现此类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送校防控办处置,违者追责。
3
我校师生员工乘坐学校通勤车时须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管理:在上车前自觉佩戴好口罩,乘车途中不得脱下口罩;主动配合通勤车司机及其他防控人员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和监测体温。
我校通勤车司机须严格对上车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和体温监测,发现上车人员健康码、行程卡黄色或体温异常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办和校门诊部处置。
对拒不接受乘车疫情防控措施管理的乘车人员通勤车司机或其他防控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上车或进入校园,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学校反馈。
4
非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不得乘坐学校通勤车进入校园。
经政府推送或学校排查健康码、行程卡为黄色,或经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乘坐学校通勤车。
通勤车司机要坚决防止非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以及健康码、行程卡黄色和体温异常人员乘坐学校通勤车进出校园。
5
学校6月8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门管控工作的通知》(校﹝2021﹞29号)文件中,第一、四、六、七条规定仍然有效,继续执行;
6月12日公布的《关于近期乘坐学校通勤车加强有关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校〔2021〕33号)自本文发文之日起废止。
若疫情形势有新的变化,学校会及时对校门管理措施作调整,另行通知。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来源丨校长办公室
编辑丨王燊菲
责编丨罗逸骏 詹前程 秦 逍 徐小龙
审核丨欧卫军 张艳梅 杜 壮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友情链接: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安全、绿色软件下载就上极速下载站:https://www.yaorank.com/
找律师打官司就上碳链网:https://www.itanlian.com/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