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你需要了解

大学 作者: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1-04-15 1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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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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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在2021年4月15日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了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黄冈网络传媒中心特约黄冈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新国精心编辑了以下26个知识问答,可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读者收藏学习参考哟!

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何时设立和设在哪一天?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何时?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该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该法自2015年7月1日公布之日起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5日。

2、为什么把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为此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3、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二是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三是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4、2021年4月15日是第几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5、如何开展好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21年3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就指导思想、活动主题、宣传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6、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是什么?

活动主题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7、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8、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应突出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2、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3、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9、如何抓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一方面,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普法教育。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运用网络课堂、学法考试等多种载体渠道,强化考查考核,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通过网上课堂、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0、如何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加深社会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11、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  

确保宣传效果。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发挥全国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优势,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12、新时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什么?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概念,可以归纳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五大要素”: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就是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以经济安全为基础,就是要确保国家经济发展不受侵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为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物质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就是要完善强基固本、化险为夷的各项对策措施, 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硬实力和软实力的保障;以国际安全为依托,就是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在注重维护本土国家安全利益的同时,注重维护共同安全。

“五对关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1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10点要求”是什么? 

2020年12月11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举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并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点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三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权益,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

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既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又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思路、体制、手段创新,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全面提高国家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是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更加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是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挥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用好国家安全政策工具箱。

七是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力争把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隐患发现和处置于萌芽状态。

八是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九是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十是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战线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干部队伍。

14、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核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等等。

15、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6、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17、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哪些?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18、什么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是指国家面临的军事威胁及威胁国际安全的军事因素,它是以国家主权的维护为核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家主权安全,国家应对主权被侵犯的战争和军事要素,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等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

非传统安全是指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生存与发展构成重大威胁的安全问题,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

19、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维护国家安全的履职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20、如何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21、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至七十九条的规定:

(一)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二)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22、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至八十三条的规定:

(一)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三)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四)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23、在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一)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二)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三)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四)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24、如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一)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四)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25、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保障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26、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电话及网络平台是什么?

(一)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12339

(二)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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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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