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泽普县教师招聘简章
2021年泽普县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名额的通知》(新教函〔2021〕215号)精神,2021年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初级中学教师(其中面向社会挂网招聘45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64人),面向自聘教师招聘26名初级中学和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的自聘教师。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学历条件。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证条件。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6.专业条件。所学专业和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报考岗位专业参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7.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9.自聘教师必须符合招聘条件,能够胜任教育教学,重点考察在岗教学情况、工作情况,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2021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需求
(一)面向社会挂网招聘岗位及需求45人
语文12人,英语15人,信息技术2人,物理2人,数学7人,美术1人,历史1人,道德与法治5人。
(二)面向全国公开自主招聘岗位及需求64人(限疆外院校)
语文14名人,数学9人,英语19人,道德与法治8人,物理5人,历史6人,地理2人,生物1人。
(三)面向自聘招聘岗位及需求26人
语文1人,英语2人,化学1人,体育2人,学前20人。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其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调剂、公示等环节由喀什地区教育局会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由泽普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完成。
具体流程:
(1)报名。即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先将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证书、荣誉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921070958@qq.com)。
(2)预审:根据应聘者报送的简历等材料进行预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面试的时间及注意事项。
(3)面试: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在校期间取得的英语4、6级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
①备课:考生应试当天由面试官从指定教材中随机选一课进行教学设计,在面试时将教学设计交评委。
②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上课,上课时间不超过4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4)成绩核算:按照试讲成绩的80%,答辩成绩的20%核算出总成绩,并进行排名,择优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参加工作经验等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政审、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5)政审和体检
①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②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必须二甲医院及以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公示聘用
①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泽普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请泽普县教育局党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转正。
四、待遇及管理办法
1、应聘人员被聘用后,起薪待遇按照自治区和地区相关政策执行。待试用期满转正后,与其他在编教师同等享受年终绩效奖励;享受取暖费及第十三个月工资等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由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内提供两人一间30平米左右的公租房,乡镇学校还提供教师周转房。
3、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大病统筹)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被招聘录用人员在聘期内,正常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寒暑假(除自治区和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之外),假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联 系 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5739118978、15199806911
泽普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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