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暑期疫情防控明白纸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现就2021暑期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离退休人员、非事业编员工等,下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关于家庭日常防护
1. 做好家庭环境清理和通风消毒,做好家庭成员健康检测,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 严格执行体温一日三检制度,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
3. 继续实行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等“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报送个人、家庭成员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二、关于外出请假审批
4. 教职员工应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研学旅行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必须于开学前三周返回学校驻地;其他教职员工原则上应于开学前两周返回学校驻地。
5. 教职员工在省内出行的,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教职员工离开山东在国内低风险地区出行的,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一周内向教师工作组报备。教职员工因特殊原因出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由学校审批。处级以上干部外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后,向教师工作组报备。外籍教师离淄和返淄情况须由所在学院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
三、关于教职员工出入境管理
6. 暑期原则上暂停教职工出境审批,确需出境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和台湾地区教师)需线下报教师工作组审批。
7. 暑期需要入境的教职员工(含暑期出境外籍教师和台湾地区教师重新入境)需至少提前5天向所在单位提交入境情况说明,所在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教师所居住社区报告。
四、关于核酸检测
8. 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9.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当日报告;检测结果为阳性的,2小时内报告。
10.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暑期没有授课任务、不与留校学生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在国内低风险等级地区出行的,凭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五、关于疫情形势
11.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疫情风险查询”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六、关于疫苗接种
12. 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教师和家属,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和医疗机构等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疫情防控不能松懈,
积极防疫,做好防护 :
1. 自觉坚持安全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非接触方式充值、购票,在站台上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有序排队上车。遵守公交、地铁等部门防疫规定,如戴口罩、测体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