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的迅猛发展,犯罪手法和手段也在不停变化,具体作案手法更是层出不穷、千变万化,百姓防不胜防、深恶痛绝。
在大众认知中,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群体多数是对网络和新技术等不熟悉的老年人、刚刚进入职场急需稳定经济来源的青年人,或频繁涉足于投资理财、炒股金融市场的中年人。殊不知,在固有印象中与“钱”关联相对较少的学生群体,正在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瞄准的新目标。
一方面,大量未成年人的信息被网络应用软件不当收集、使用,甚至被推送给不法分子;另一方面,存在沉迷网络游戏、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等方面问题的未成年人,面对可以“免费领取众多炫酷皮肤、高级装备”的诱惑,在诈骗犯罪分子的诱导下,几乎无法抵挡花样百出的骗术,无法意识到自己已经走进了圈套,一步步将父母的血汗钱送入对方手中。不仅学生被诈骗的案例呈现增长趋势,还有一些学生因被误导等原因参与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前,学生群体已经成为全民反诈新格局中不可忽视的“角落”。
网络贷款、刷单返利、“杀猪盘”、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熟人或领导、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注销“校园贷”、网络游戏虚假交易等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中均有学生被骗的案例出现,学生群体成为遭受诈骗的“重灾区”。针对在校生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频出的现象,警方总结了学生群体受骗的五类高发类型,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防范。
5月18日,云南昆明嵩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接到咨询电话,来电者是在校大学生刘同学。经了解得知,近期,刘同学加入了一个大学生兼职群,群主组织学生们通过兼职刷单来赚取“零花钱”。刚开始刷的几单均顺利完成任务并获取了小额佣金,尝到甜头后,刘同学对此刷单平台深信不疑,并准备“大干一场”。由于囊中羞涩无法承受“大单”的任务费用,刘同学只得去找父母借钱,母亲听到她的描述后,告诉她可能是诈骗,不相信事实的刘同学在母亲的再三要求下,拨打了当地反诈中心的电话咨询。民警了解此情况后,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刷单诈骗,马上制止了刘同学在刷单平台上的操作,并对其进行了反诈骗宣传教育。最后,成功帮助刘同学挽回损失1.6万余元。手段揭秘:
骗子发布网购刷单兼职信息,承诺在交易后立即返还购物费并额外提成,以“零投入” “零风险” “日清日结”等方式诱骗。刷第一单时,骗子会小额返利。当刷单交易额变大后,骗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
8月5日,家住浙江台州的高中生张同学在微信上加了一个好友,对方自称是物流客服,因将张同学买的连衣裙在派件的过程中丢失了,愿意三倍赔款给张同学。对方借口要走公司转账流程,让张同学下载App,按照指示开通借贷功能,将借贷到的3000多元钱转到对方提供的一个账号内。对方继续要求她借款,张同学感觉不对劲“刹住车”,共被骗3050元。手段揭秘:
骗子冒充电商、物流客服人员电话,能准确说出你的购物信息和个人信息,骗取信任。接着,以网购平台系统升级造成订单丢失、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召回等原因,说可以退款,诱骗你下载网贷App或登录钓鱼网站,骗取或盗取资金。
7月12日,刚从高校毕业不久的小张接到自称是“国家校园贷客服”的来电,称“应国家要求”,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助学贷的还款利率已上调,要求小张补足未偿还的利息,若逾期未偿还会“影响个人征信”。由于小张确实在学校办理过助学贷款,而且还处于还款阶段,对方来电又能准确报出她的个人信息,小张便信以为真。随后,小张按“客服”要求,下载了某屏幕共享软件,对方称需要“查看小张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分”,以便了解其还款能力。接着,对方又让小张将“借呗”里的借款额度“走个流水”,以验证其资金账户,验证完成后会将钱款原路返还给小张。于是,小张向对方账户转账1.7万元。转账后,“客服”断线失联,小张才发现自己被骗并报警。
手段揭秘:
骗子冒充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称你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需要消除校园贷不良记录,或不注销会影响个人征信,诱骗你在正规网贷网站或互联网金融APP上贷款后,转至其提供的账户上,从而骗取钱财。
某高校学生何同学将自己的游戏账号挂在网上出售,一位网名叫“怀念”的人与何同学取得联系,表示要购买何同学的账号。对方要求何同学通过某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何同学感觉那个网站比较正规便同意了。随后,对方给何同学发来一张“支付成功”的截图。可当何同学提现时,却显示账号被冻结。何同学随即联系平台客服,客服以绑定银行卡号有误、提现金额不合规、提现操作违规等借口要求何同学转账8500元至指定账户,才能完成解冻并将余额提现。何同学转账之后,平台客服就失去了联系并屏蔽了何同学,联系何同学购买游戏账号的网友也已将何同学拉黑。这时,何同学意识到不对劲,才发现该游戏交易平台是对方伪造的虚假平台,随即报警求助。
手段揭秘:
骗子在社交平台推广充值游戏币、游戏点卡优惠出售或优惠购买的广告,诱导被害人先付款,制作各种虚假游戏界面和充值界面截图,发送截图给被害人获取信任,对其实施诈骗。骗子在网上发布买卖游戏装备、游戏账号的广告信息,诱导你在虚假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通过钓鱼网站窃取你的账号和密码,让你以“注册费、押金、解冻费”等名义支付各种费用,并盗取账号。骗子以出售游戏外挂、游戏代练、解除游戏账号冻结、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等为事由,诱骗被害人汇款实施诈骗。游戏消费要量力而行,不要轻信“低价充值”和“高价收购”,不要在非官方网站上进行游戏账号交易。
某高校学生小张突然收到好友通过QQ发来的信息:“遇到点急事,能不能帮帮忙,借我800元钱。”小张心想朋友一定是遇到难事了,不然不会这么着急地向他借钱,随即转账了800元。半小时后,“好友”说自己出了车祸,现在人在医院,需要1000元救命。小张再次不假思索立即给其转了钱。“好友”收到钱后连声道谢,并承诺第二天还钱。可到了次日,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了。小张觉得不对头,立即拨通好友电话询问此事,才发现,原来前一天好友的QQ被人盗了,那个借钱的人是个“冒牌货”。
手段揭秘:
骗子利用QQ或者微信冒充你的亲人、同学、朋友与你联系,称遇到紧急情况向你借钱。任何人通过QQ或者微信借钱都要提高警惕,一定通过电话或视频通话等渠道与当事人核实。
谨防沦为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电信网络诈骗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就是大量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用于实施诈骗犯罪。因此,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就等于给诈骗犯罪分子‘断粮’,这对于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案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谈道。如今,有一些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分子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中,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945件1594人,利用电信实施犯罪577件1114人,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多发趋势。孙某是黑龙江哈尔滨某高校在校大学生。4月23日,民警将他带回派出所调查。原来,想挣点零用钱的他,前段时间将自己的银行卡以1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同校学生郑某,而他不知道的是,郑某又将其银行卡贩卖给了卡贩,并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经查实,孙某的银行卡涉案10余起,孙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4月,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接到公安部刑侦局推送一条涉嫌买卖“两卡”的犯罪线索,警方经调查发现,嫌疑人周某为某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将名下6张银行卡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同校学生刘某,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对刘某、周某进行讯问。刘某说,2020年12月底其高中同学张某,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带其办理了数张手机卡及银行卡用于帮助犯罪分子洗钱。刘某为赚取差价,在学校内找来周某、陈某、黄某等多人办理多张银行卡后出售。涉案的9名在校大学生均表示,虽然在学校接受过反电诈宣传教育,但抵不住高额回报诱惑,将名下多张银行卡、手机卡出售。目前,该9名大学生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断卡”行动中所指的“卡”主要为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去年10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检察、法院、通信、金融等部门联合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团伙、摧网络、断通道、挖幕后,截至今年6月中旬,共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1.5万个,缴获涉诈电话卡373.3万张、银行卡56.6万张,惩戒“两卡”失信人员17.3万名,整治违规行业网点、机构1.8万家,从源头上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和微信、QQ等社交聊天账号出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有可能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罚等后果。
提高学生群体防范意识刻不容缓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家长要向未成年人传授防骗知识、培养防骗意识,要关注孩子的言行,保管好手机和相关账户信息,不要把支付密码告诉未成年人,不要让未成人随意使用自己的支付账户,发现账户异常要立即制止,同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所有诈骗手法都是通过信息网络与你取得联系,采取各种方式骗取你的信任,让你先交钱、多掏钱。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的“三不一多”原则。二是对各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反诈宣传要予以重视、入脑入心,切实增强防骗意识;对于民警来电或上门进行预警劝阻的,一定要耐心听劝,切勿轻易转款。积极下载使用公安部刑侦局推出的“国家反诈中心”App,学习阅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第一时间接听全国公安机关反电信网络诈骗预警专线96110来电,第一时间查收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信息,关注“公安部刑侦局”和“国家反诈中心”官方微博、视频号、头条号等政务号,及时了解反诈知识,时刻绷紧反诈防骗这根弦,守护好钱袋子。三是如果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已不慎转账汇款,受害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申请止付。一定要避免再次转账,并保留好相关的信息记录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总监制 | 王博
监制 | 才睿 杨哲
来源 | 公安部刑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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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孙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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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魏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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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 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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