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无上光荣

大学 作者:韶关学院 2021-04-22 20:39:14

亲爱的韶院同学们:

    风华正茂恰少年,参军报国正当时。2021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光荣的人民军队期待着优秀的高学历青年走进火热军营,绽放美好青春。作为新时代的热血青年,我们应该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报名参军。全校有志于入伍从军的适龄青年,均可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




参军入伍程序


(一)登记报名。在“全国征兵网”( 网址: 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报名。下载打印《兵役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地应选择户籍地,大学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地可以选择户籍地或大学所在地。


(二)初审初检。登记报名后,持《兵役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武装部初审初检。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参加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


 (三) 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征兵办公室将具体体检、考核、走访调查的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


(四)预定新兵。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时开展新兵役前训练。


(五)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合格的青年经公示后,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交接输送至部队服役。



服役待遇


服兵役期间,按国家和军队统一规定逐月领取生活津贴,退伍时领取退伍费和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社会养老保险金等(该待遇表是以韶关浈江区为主,各地的待遇金额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Q1

韶关市对应征入伍大学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对从韶关本市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大学生(含大学毕业生、在校生、新生)、直招士官发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大学毕业生 5000 元/人,大学在校生 4000 元/人,大学新生 3500 元/人,由市统一发放。


(二)对从韶关本市应征入伍的正常退役的在校(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复学后,由市按每人每年 2000 元发给学习生活费补贴至毕业,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按下列标准增发补贴:


①获得优秀士兵的,每人每年增发 500 元;


②荣立三等功的,每人每年增发 800 元;


③荣立二等功的,每人每年增发 1000 元;


④荣立一等功的,每人每年增发 2000 元;


⑤获得荣誉称号的,每人每年增发 3000 元。




Q2

学校对应征入伍大学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学校出台了《韶关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暂行规定》(韶学院〔2019〕126号)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大学生的教学管理按下列条款执行:

  ①大学生应征入伍时,学校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如不能安排考试,凡课程学习时间超过三分之二课时的,可根据平时作业、考勤、测验等在课程总成绩区域80-90分之间(含80、90分)给定成绩(没有完成平时作业、考勤、测验的除外)。如已修完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相应学分,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②对应征入伍学生,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③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则上复学到相应年级专业学习,执行复学后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原所学专业已撤消或停招的,可由学生提出申请转入现有的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学习;如原所学专业已撤消或停招而学生未申请转专业的,可按原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退役学生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除定向生、委培生外,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给予退役复学学生下列优抚待遇:

  ①免修部分课程:可免修大学体育课、劳动课、军事技能课、军事理论课,且每门课程按90分给定总成绩,可免学分学费。

  ②认定6学分的通识选修课:可认定通识选修课中6个学分的课程,认定课程成绩为85分,可免学分学费,学分认定具体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③每门课程总成绩可加10 分:如获得优秀士兵荣誉以上,每门课程总成绩可加15分,最高至该门课程总成绩满分为止。如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不享受该项优抚待遇。

  ④授予相应学位:退役复学学生获得毕业资格,思想政治要求达到授予学位,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的,可在当年毕业届时授予相应学位。

(三)学校给予学校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每人2000 元奖励,给予从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毕业生每人1000 元奖励。所需经费在学校预算列支。

 大学生服役期间被评为团级优秀士兵的,学校奖励5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3000元;荣立一等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上述奖励均待学生退役复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大学生服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复学,由学校每月发放生活费300元,直至毕业。




Q3

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什么发展空间?


答: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在考学提干、士官选取等方面都有相关优惠政策。


(一)选拔军官。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选拔为军官。②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③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培训合格的选拔为军官。


(二)选改士官。①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②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③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目前,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统筹完善大学生入役、服役、退役政策措施,推动形成高标准征集、高效益使用、高质量安置的良性循环,下一步将有大量的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Q4

大学生退役安置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有如下优待。


(一)研究生升学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二)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三)复学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国家、省禁止转专业的情形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招录招聘政策。①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②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③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五)落户政策。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请大家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了解其他详细征兵政策、办理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751—8120193。




投稿邮箱 | sguxcb@sgu.edu.cn

信息来源 | 中国民兵 空军在线

韶关学院党委武装部

编辑 | 刘小慧

复审 | 邓玉坚 曾楚琪

终审 | 何国举

发布单位 |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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