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大学 作者:河北经贸大学 2021-11-01 23:32:17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该法律作为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反间谍法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今年11月1日是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七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快来和经小贸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间谍为了获取情报,会想尽办法将黑手伸进各行业领域,间谍活动危害巨大,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下面经小贸就带大家了解反间谍的“硬核”知识。
















反间谍工作,必须依靠人民!

从媒体披露的案例不难发现,不仅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的传统领域,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的非传统领域同样隐藏着间谍。既然间谍离我们这么近,那么人民群众能否参与反间谍工作?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仅人民群众可以参与反间谍工作,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也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条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由此可见,人民的力量最伟大,反间谍不仅需要人人参与,还需要群防、群治。


哪些属于间谍行为?

很多人都认为,间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窃取国家机密文件资料。其实不然,间谍行为还有很多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所以,不管是间谍活动的策划者、指使者、被指使者,但凡涉及到上述这些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都算是间谍行为。


人民群众如何反间谍?

反间谍行动不仅是国家安全机关的任务,更事关每一个人民群众。那么人民群众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该怎么办?
其实,一旦发现间谍,人民群众需要拨打12339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把发现的、知道的情况告诉国家安全机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任务,人民群众要主动为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开展的搜查提供配合,紧急任务情况下,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工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反间谍知识问答


学习完了相关知识,我们来做个反间谍法知识问答吧,快来测试一下吧!


《反间谍法》知识问答,共设置20道题目,每题5分,满分100分;每道题限时30秒,答题错误或答题超时,均视为答错,答题后会提示是否正确;答题完成后点击“答题回顾”,可查阅答卷所有内容;如果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还可以重新答题,每个人答题不限次数。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二维码,微信自动识别并进入答题页面,开始答题。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反间防谍 你我携手


打赢新时代反间谍斗争,必须人人有意识、人人尽责任、人人做贡献。如有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请立即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论中国共产党历史》诵读

古田会议奠基的我军政治工作对我军生存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往期回顾


责任编辑|姜瑞
当期编辑|刘雨菲 刘佳畅
当期排版 |刘佳畅
资料来源|安全研究

延伸阅读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友情链接: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安全、绿色软件下载就上极速下载站:https://www.yaorank.com/
找律师打官司就上碳链网:https://www.itanlian.com/

限时推广:让每一个问题都有答案:https://ask.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