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校歌征集启事

大学 作者:哈尔滨剑桥学院 2021-04-27 20:56:01


哈尔滨剑桥学院校歌征集启事


全校师生员工:

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是学校精神和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培育和弘扬剑桥精神,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校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歌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深远。歌曲长度控制在4分钟左右,适合合唱、重唱等不同形式的演唱。

2.歌词简洁凝练,朗朗上口,耐人寻味。体现学校的办学历史、精神内涵等。

3.歌词、歌名须附释文或说明(包括创作思想、创意说明、相关注解等),最好附配器或试唱录音资料。


二、投稿方式

投稿人将歌词或谱曲用word文档进行编辑,电子音频文件为MP3格式。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qdwxcb@163.com(邮件名称:剑桥学院校歌投稿)。来稿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或工作(学习)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0451-87506637


三、截止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校党委宣传部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校园网主页专题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校歌”评选组进行复选,提出推荐方案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5.对入选的优秀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共计入围设计作品6个,分别获得1000元、500元、300元现金奖励。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凡入围的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3.未尽事宜,以党委宣传部解释为准。

欢迎全校师生踊跃参与!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30日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朱冠宇
□审核:刘长勇
□投稿邮箱:jqd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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