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进行时|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大学 作者: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2021-12-22 1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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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年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进行时

现将我校 2021 年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公开如下。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大会召开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地址: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2、代表数量

40名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代表大会,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

3、主要议程

【第一阶段  开幕式】

【议程一】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议程二】介绍出席领导和来宾,宣读贺信

【议程三】学院学工党委书记朱军同志讲话

【第二阶段  正式会议】

【议程一】作《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议程二】审议《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议程三】作《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报告》

【议程四】审议《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报告》

【议程五】作《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议程六】审议《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议程七】选举产生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议程八】选举产生第三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

【第三阶段  闭幕式】

【议程一】公布选举结果

【议程二】宣布大会闭幕,奏团歌

全体代表秉承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名单与主席团名单,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和计票结果,李玥、张盈盈、董月婷、谢圆圆共4位同志,当选为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何明洲、杨星磊、丁宇豪三名同学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现场照片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院党委批准,确定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

  代表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由各选举单位组织各系部、班级团支部酝酿讨论,按照代表候选人名额的要求,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并填写学生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单。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最后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查认定,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与推荐单位联系进行调整。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组织结构图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工作人员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间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校园文化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籍专科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向本会维权部门请求帮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为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本会的工作;

(二)选举本会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做好提案征集、回收、整理工作,收集提案反馈。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作为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监察学生会章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执委会每年应至少召集1次全体会议,重大决策应由执委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及执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和执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本会下设新闻传媒部、权益维护部、文体活动部、综合事务部,四个部门。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监督班委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本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

(一)为本会会员;

(二)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四)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间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校园文化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籍专科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向本会维权部门请求帮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为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本会的工作;

(二)选举本会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做好提案征集、回收、整理工作,收集提案反馈。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作为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监察学生会章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执委会每年应至少召集1次全体会议,重大决策应由执委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及执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和执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本会下设新闻传媒部、权益维护部、文体活动部、综合事务部,四个部门。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监督班委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本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

(一)为本会会员;

(二)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四)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江苏省学联秘书处邮箱jssxlmsc@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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