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河北邢台市信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学 作者: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21-12-23 09:25:23

为加强河北邢台市信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队伍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能力,按照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共20名(全额事业编制),其中检验岗位4人,公共卫生岗位14人,中文岗位1人,计算机岗位1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下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邢台市辖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2月22日至2003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2.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享受应届毕业生招聘政策。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人员、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2日。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高校在读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15日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8:30至12月28日17:3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2日8:30至12月29日17:30。
2.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4.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及报名网站,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15个工作日内到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299号)审核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
2.报考综合类岗位(中文、计算机)的考生参加综合类专业科目考试;报考医学类岗位(检验、公共卫生A、公共卫生B)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医学类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健康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规范填写的《健康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可入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提供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信都人社”及报名网站。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及报名系统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规范填写的《健康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可入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查询: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3.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七)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存在问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招聘考试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笔(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招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面)试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都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9-216082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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