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读)大庆师范学院考点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防疫安全及应试须知

大学 作者:大庆师范学院 2021-12-23 11:46:06

各位考生: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5至27日进行,大庆师范学院考点(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考场设置在教学主楼。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应试防疫须知》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布我考点防疫安全及应试须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此通知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前准备


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预防工作,并密切关注大庆市疫情防控公告与要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合理饮食。并做好以下考前准备工作:

(一)体温自我监测

自12月11日起,每日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打印《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1)并如实记录。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境外人员接触史,以及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要主动向我考点报告。

(二)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考生通过微信搜索“龙江健康码”小程序,申领“龙江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小程序,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请主动向我考点报告。

(三)填写健康承诺书

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字(照片彩色打印或粘贴)。

(四)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社会考生、非校内公寓(南校区)居住的本校考生和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采样时间距第一科考试时间少于48小时,即12月23日8:30以后),便于入校查验。请考生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科考试前监考教师收取原件,后续考试凭复印件入校。

(五)关注重要通知

请各位考生考前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我校、省招考院网站及学信网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应试准备。请各位考生微信关注并绑定学信网公众号,避免错过我考点重要通知。

(六)考试当天确保手机电量

因东北极寒天气,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电量充足,以便入校前查验健康码等重要信息。

(七)其他要求

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避免由于疫情管控(救治、集中隔离或居家监测)致无法在开考前到达我考点参加考试。如有此情况,请尽快联系我考点。

建议考生考前14天原则上不离开大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返庆途中合理规避疫情发生所在城市,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抵达考点后,避免在考点门口聚集。

在考点周边就近住宿的考生,应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二、须查验的材料


(一)考生入校须查验以下材料(按顺序提供给工作人员):

1.符合我考点要求的核酸阴性报告原件

2.龙江健康码(绿码为合格)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为合格)

请各位考生入校前提前准备好纸质材料并将手机界面调整至微信扫一扫,准备好查验,避免因操作问题延误入校流程。

(二)考生入楼须查验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考生本人准考证

请各位考生在通过入校检查后快速通过封闭式通道直达考区所在教学主楼,排队等候入楼检查,提前准备好两证交由工作人员查验,并保证两证信息一致、真实有效。检验证件的同时,考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应不高于37.3℃,如有异常,请跟随工作人员至复检区,由医护人员进一步检查。

(三)考生进入考场须查验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考生本人准考证

(四)考生入座后须准备以下材料:(仅第一科考试前)

1.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

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

3.符合我考点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


三、入校检查程序和要求


(一)进校时间

考试当天,校外考生须提前1~1.5小时到达我考点,因疫情的影响,入校及入场检查工作更加严格,建议考生尽量提前抵达我考点,充分准备上述所需材料,保证手机电量充足,配合工作人员的查验。

其他校外人员及校外车辆未经审批不得进入校园。对于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如确实需要有人员陪同的考生,应提前联系我校,陪同入校人员参照校外考生入校要求办理入校审批手续。

(二)各检查点查验的内容

1.入校检查

考生凭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二维码并通过查验方可入校。

2.入楼检查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教学主楼,并根据平面分布图进入所在考场。

3.候考

考生进入教学主楼后,在考场走廊排队候考并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4.入场检查

考生应主动配合并接受安全检查,通过安检后,方可入场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重新进入考场时须再次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将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入场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手机须关闭闹铃提醒设置并关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于考场指定区域。

(三)检查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进场时应保持人员间距,避免拥挤,有序入场。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医护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研判,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多次检查异常,须服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安排。


四、应试要求


(一)考生须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入校、入场及离场、离校过程中,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应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首次入校即第一科考试前,考生入座后须准备《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纸质版、《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纸质版和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等待监考教师收取。

(三)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我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前场考试结束后、下场考试开考前,如突感不适,也应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离开考场,按楼层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五)进、出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考场教室查询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考点不安排考前一天熟悉考场,请考生于2021年12月24日登录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dqsy.net/info/1887/7291.htm查看考场分布图,确认考试所在教室的具体位置,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所有考生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标准化考场配有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仪、监控摄像头等防作弊设备。准考证打印功能已于2021年12月10日正式开通,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http://yz.chsi.com.cn/),提前确认自己的考场、座号(准考证上已注明)。


六、温馨提示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要对提供的“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登记表”、“承诺书”和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备考期间如考生出现特殊情况,如确诊病例正在接受救治、风险人员正在隔离或居家观察等,要第一时间向我校报告。因上述问题无法正常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及入校、入场措施及程序将根据我省尤其是大庆市当地防疫政策及要求适时调整,大庆师范学院考点将通过公告形式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及相关要求,请考生持续关注大庆市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lzk.hl.cn/ykpd/)、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dqsy.net/info/1887/7291.htm)、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了解防疫与考务相关信息。

(五)关于考生信息条形码: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领到答题卡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长方形)。凡漏贴、错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再次提醒:考生须自备文具参加考试,我省不再统配文具。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自命题小信封可自备小刀、我考点封条自带背胶),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1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请各位考生注意天气变化,及时添衣,做好必要的防护,我考点预祝所有考生平安考试,顺利通过!


联系电话:0459-5510060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22日



大庆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

来源 | 教务处

编辑 | 付怡凝

审核 | 卞清霞

投稿邮箱 | dqsydwxcb@126.com

延伸阅读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友情链接:

关注数据与安全,洞悉企业级服务市场:https://www.ijiandao.com/
安全、绿色软件下载就上极速下载站:https://www.yaorank.com/
找律师打官司就上碳链网:https://www.itanlian.com/

限时推广:让每一个问题都有答案:https://ask.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