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吹响!我院召开夏秋季征兵工作推进会(附征兵优惠政策及应征报名条件)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静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招生就业处处长曹永胜通报我院征兵任务完成情况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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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征兵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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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为2021年(含)以后从我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高专、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高专毕业生以学信网学籍审核结论为准,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以当地人社部门核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学校毕业证书为准。
☞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毕业生经济补助。2021年起,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办确定时间为准),从我市应征报名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征大学毕业生(含直招士官),凭往返乘车、住宿发票,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报销1次往返乘车和住宿费用(每人不超过2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的误餐补助。
1、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在外地市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为外地市,从我市辖区内高校应征的大学毕业生;
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安排,县(市、区)征兵办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发放完毕。入学前户籍为外地市,从我市辖区内高校报名的大学毕业生,返校应征1次往返乘车和住宿、误餐费用,由高校所在市(区)征兵办先行垫付,征兵工作结束后由市征兵办一次性补助。本人无参军意愿中途退出,往年应征中存在非可逆性不合格问题,或初检审核即被淘汰的大学毕业生应征对象不享受该项政策。
☞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扎根边防的光荣传统,动员更多高素质青年投身边疆,建功立业。对2021年(含)以后从我市入伍到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毕业生,给予以下特别优待:
1、服役期间(含转士官),所在县(市、区)人武部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利用“八一”、春节等时机上门进行慰问,每年每户标准不低于1000元。
2、从部队退役后,符合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指令性安置条件的,其本科(或专科)就读年限视同服现役年限,一并计入阳光安置量化标准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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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征兵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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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鼓励学生在校报名体检,学院为户籍地为沧州地区以外的学生提供免费食宿(可联系辅导员报名),并有专人负责对接服务。
3、奖励每名入伍毕业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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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兵征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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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兵征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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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兵应征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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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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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兵应征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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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6日-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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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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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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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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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征兵工作站
0317-2128680
政策解读|学院征兵工作站
图片|刘冲
责编|尹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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