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城科,收获无限可能!全方位奖助体系助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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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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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及其以上本、专科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由国家教育部颁发获奖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及其以上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异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学金5000元,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03
国家助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我校具有正式学籍,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其金额分别为4300元、3300元、2300元。
04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我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入学),可获学费减免,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05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06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0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向本人所在的生源地(高中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学生毕业后自行负责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08
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补助
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经户籍所在区县扶贫、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在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补助。我校学生可享受学费补助8000元每学年。
09
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扶贫重点
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资助
在重庆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在校期间为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专科生,已享受中央学费代偿政策和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除外。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相应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元。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年限,以国家规定学制年限为准,累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学生申请和审核每年集中办理一次,个人申请应于该年8月31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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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应届毕业生中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上共6类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该补贴申请由毕业生自愿申请,符合多重身份类别的只需选择其中最方便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种类别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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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学金
学校授予在校(大二及其以上年级)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成绩优异,且在道德品质、学习科研、文体素质、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声誉或为国家、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学金20000元,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12
单项荣誉奖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及其以上本、专科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单项荣誉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学金4000元,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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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及其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 元、1000 元,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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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五四评优”学生评选
为推动学风、校风建设,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展“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第二学期开展“五四评优”评选活动。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青年红旗标兵、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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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经学校核实后,为其发放新生大礼包和路费补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申请,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举措。新生大礼包为价值1000元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入学报到注册时发放;路费补助按学生优惠票报销来校汽车、火车票费用,经审核后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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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救助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个别因特殊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而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受损程度,通过认定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至20000元不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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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每学年第一学期,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可应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岗位分为固定岗、临时岗和技术岗,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取得800-2400元/月的报酬,减轻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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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部分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而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 符合评选条件且经过评议的大一新生, 减免学费和住宿费50%;其他年级学生实行梯级减免30%-100%学费和住宿费。
“资”润幸福生活,“助”力美好未来,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同时也激励受助学生能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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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城科学生处
编辑>旷诗宇
审核>罗欣然
指导老师>朱睿 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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