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柳职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知

大学 作者: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08-06 14:13:00


关于加快推进学校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接种疫苗获得免疫力,不仅能保护接种对象个人,而且对保护家人、同事和社会安全都有重要意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是一个可选项,而是每一个公民应尽责任和义务的必选项。我校经过组织2轮疫苗接种,接种率已经达到93.2%。但仍然有部分师生员工还未接种疫苗。为尽快构建免疫屏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坚持应接尽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疫苗“应接尽接”。

    1.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我校师生员工(含物业公司、食堂、超市、合作单位进校人员等)人员均须接种。8月1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采取个人网上预约或社区预约或现场排队的方式,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2.我校属于12-17岁范围的学生,8月10日前,请未接种同学持本人身份证采取个人网上预约或社区预约或现场排队的方式,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2

加强相关监管


    1.从8月10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管场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从8月10日起,进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封闭公共活动场所的人员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人员动员及时接种。

    2.从8月30日起,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教职员工(含进校的服务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门管理全面实行“二码联查”,保安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


3

开具暂不符合接种证明


    存在有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凭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特别说明女性备孕等不属于禁忌症范畴),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经医生现场健康评估,由接种点出具暂不符合接种证明(一式两份)盖章后,本人和接种点各持一份备查。本人证明拍照给各部门负责人核验。

    希望还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进行疫苗接种。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助上“一臂之力”。

                                           

                                         


END


编辑:刘明皞
审核:罗世华
监制: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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